青海土改

共36张作品,从1951年至1952年

作者: 茹遂初 

新中国成立后,按照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国家要“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”的规定,1950年6月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》。从1950年冬到1953年春,在新解放区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农村,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。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,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,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,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。同时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,改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。对于地主分子,同样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,让其在劳动中改造为新人。  

1951年冬至1952年春,本人以土改工作队员和记者的双重身份,先后在青海省民和县、湟中县参加了三期土改,从不同角度纪录了当地土改的全过程。